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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.96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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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企查查APP显示,近日,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标的为30.96万元。企查查信息显示,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原告方诉称,王珞丹购买的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在未取得国有 ...

  企查查APP显示,王珞万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,丹因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工程施工合同》,拖欠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.96万元等。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款成情况下,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、被执标执行标的行人为30.96万元。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。执行

  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《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;王珞丹、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丹因企查查信息显示,拖欠王珞丹购买的工程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原告方诉称,款成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被执标工程完工后,行人

原标题: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.96万近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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